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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April 2026

《企业反腐败合规实务》第26期发布!

JT
Beijing Jincheng Tongda & Neal Law Firm

Contributor

Beijing Jincheng Tongda & Neal Law Firm (JT&N) is a large full-service law firm founded in 1992 and headquartered in Beijing. It was one of the first partnership-model law firms in China. To date, JT&N has strategically expanded its footprint across key regions of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established overseas offices in Hong Kong, Tokyo, and Singapore.
企业内部的职务侵占行为正以
China Crimina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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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中的“蚂蚁搬家”式腐败与合规应对——以“微腐败”现象切入分析

引言

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张的当下,企业内部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已然成为维系企业稳健运营的核心命脉。然而,在各类企业刑事法律风险中,职务侵占罪始终是高发、频发的罪名之一,其中的“蚂蚁搬家”式腐败,更是成为侵蚀企业资产、破坏经营秩序的“隐形蛀虫”。区别于传统贪腐案件的一次性巨额侵占,这类行为以“少量、多次、分散”为特征,如同蚁群悄无声息地搬运,每次损失看似微小,却在日积月累中逐渐掏空企业的资产与公信。

“蚂蚁搬家”式腐败与一次性、大额的职务侵占行为存在着截然不同的行为逻辑,即行为人并非铤而走险实施单笔巨额侵占,而是利用自身职务便利,抓住企业内控漏洞,以看似微不足道的小动作来逃避日常监管,如仓库管理员长期夹带货品离场、财务人员每月持续虚报几百元报销款等方式,实践中这类腐败行为遍布各行各业,无论是在生产制造、贸易流通,还是在医疗、金融等领域,都屡见不鲜。值得警惕的是,这种“蚂蚁搬家”式小额零散的侵占行为带来的并不只是资产流失的问题,背后潜藏的是足以击垮企业经营、让行为人身陷囹圄的重大法律与经营风险,更是企业在监管制度、权限设置、审计监督等方面存在着重大隐患所释放出的危险信号。基于此,本文将围绕该类腐败行为的特点进行分析,并结合刑事法律实务与企业内控管理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合规应对策略。

01.法律定性:“蚂蚁搬家”行为的刑事边界

(一)核心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该罪名的认定要件包含三个核心要素:

1. 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即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上的管理关系的人员,认定关键在于其是否实际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

2. 主观:职务侵占罪的主观要件必须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己有”的目的,不存在归还意图。对于“蚂蚁搬家”式的职务侵占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明知行为不法,仍积少成多、持续侵占,长期反复有预谋地利用规则漏洞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

3. 客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侵占行为,这里的“职务便利”并不等同于“工作便利”,其是指因职务享有经手、管理、保管本单位财物的权力或条件,而工作便利是指仅熟悉环境、知晓流程、容易接近财物,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二)对应量刑标准

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2022修订)》第七十六条、《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以及2026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简称“《解释(二)》”,自2026年5月1日施行)第八条规定,对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有重大调整,本文整理成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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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事认定难点

1. 数额认定的复杂性

相较于传统职务侵占行为单次作案、涉案数额相对清晰的特点,“蚂蚁搬家”式侵占在刑事司法认定中,首要难点就集中在犯罪数额的核算与界定上,其数额认定逻辑与实操难度,和常规侵占案件存在本质差异。

司法实务中,针对这类连续、反复的小额侵占行为,普遍适用数额累计计算规则,也就是将行为人多次实施的侵占金额逐一累加,只要累计数额达到法定立案追诉标准,就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这一认定原则,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却面临诸多实操困境,尤其在快消、零售、餐饮等行业体现得尤为突出。这类行业本身就具备单笔交易额度低、交易频次极高、资金来源零散杂乱的特性,行为人长期实施的小额截留、零星侵占行为,会留下海量碎片化的交易、流转记录,既没有清晰的作案台账,也很难完整梳理每一笔侵占的具体金额,涉案数额的核查、固定、核算工作量极大,证据链条的完善难度颇高,往往会成为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的核心痛点,直接影响对涉案行为的定罪量刑。

2. 主观故意的证明困境

在“蚂蚁搬家”式职务侵占的查办过程中,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往往是案件审理的关键。与一次性的贪腐不同,这类行为的背后,始终围绕着行为人“每次拿一点无伤大雅”的侥幸心理。这种心理并非短暂的冲动,而是长期、持续、有计划的犯罪心理投射,这也给司法认定带来了特殊的证明难题,必须精准证实其主观上具有永久非法占有的概括故意,而非工作中的疏忽大意或偶尔失误。

3. 行为与职务关联性的界定

判断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核心要件就是厘清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自身职务便利,这也是界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标准。在“蚂蚁搬家”类小额侵占案件中,行为人几乎都是依托自身专属岗位权限,一步步实施侵占行为,这种职务关联性也成为案件认定的核心切入点。例如仓管人员凭借直接看管、经手仓储货品的工作便利,财务人员依托费用报销审核、资金往来处理的岗位职权,采购人员利用对接供应商、把控物资采购的业务权限等,都是这类案件中最常见的作案情形。行为人正是借助自身职务赋予的、对单位财物或业务流程的管控、经手权限,而非单纯熟悉工作环境、接近财物的工作便利,才能长期隐蔽实施侵占行为。

02.典型手法:不易发现的小“搬运”

“蚂蚁搬家”式职务侵占之所以能够长期潜伏,关键在于行为人精准利用了企业内控体系的薄弱环节,通过一系列精心设计的“小动作”规避常规监管。这些手法虽看似简单,却因与企业日常运营深度融合而极具隐蔽性。

(一)资金侵占

作为职务侵占的主要对象,资金因其流动性与隐蔽性而成为高风险领域。行为人通常利用经手或管理零散资金的职务便利,规避针对大额资金的严格审批流程,通过对小额资金进行持续性截留或拆分转移,使得常规财务监督机制难以及时触发警报。

其一,截留零散经营性收入。此类情形多发生于直接面向客户收取款项的岗位,如销售代表、门店收银及客服人员。对于客户以现金、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的小额尾款、定金等收入,行为人常不按规定录入财务系统或上缴,直接据为己有。由于此类资金单笔数额较小、发生频繁,企业财务管理往往聚焦于大额主营业务回款,致使零散收入的流失在长期累积后形成重大窟窿。

其二,循环套取与占用备用金。行为人以差旅、业务招待、零星采购等日常开支为名,频繁申领小额备用金。其后,通过延迟报销、虚构支出事由等方式,使部分资金长期处于个人控制之下。企业内部若缺乏对备用金的定期、严格核销制度,此种循环占用便可能逐步演变为实质性的资金侵吞。

其三,通过拆分支付规避审批。为了绕过企业内部关于大额资金支出的分级审批与双重控制规定,行为人利用其审批权限,将一笔大额支出拆解为多笔低于关键审查阈值的付款,分次转出。这些款项常被伪装成正常的业务费用或供应商付款,最终经由复杂路径回流至个人或其关联方账户,从而完成侵占。

(二)实物侵占

对于企业的实物资产,侵占者往往将目标锁定在价值较低、管理松散的物品上,通过日常工作中不易察觉的少量、多次取用,规避资产管理体系的监控。

其一,低值资产与物料的日常流失。仓库管理员、生产线员工或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长期、零星地取用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生产辅料或成品。由于此类物品单价不高,企业在定期盘点时通常采用抽样或总量核对方式,细微的账实不符易被归咎于合理损耗,从而掩盖了行为人的持续侵占行为。

其二,对废旧物资的违规处置。在生产制造类企业中,车间、仓储等环节产生的边角料、废品、淘汰物资本应统一回收处置并登记入账。相关管理人员则利用企业对此类资产流转监管不严的漏洞,将其分批私下变卖,所得款项截留私分。企业若未建立规范的废料管理制度,便为此类行为提供了可操作空间。

其三,虚报损耗以掩盖资产短缺。在物流运输、仓储保管等易发生货损的环节,行为人故意制造或夸大货物的少量短缺,将其填报为运输损耗、仓储损耗等。被截留的货物则被私自变卖。由于企业通常对损耗设定了一定的容忍区间,且缺乏对异常损耗的深入追溯机制,致使该手法得以长期隐匿。

(三)费用侵占

费用报销环节因单笔金额小、发生频率高、审核强度有限,成为“蚂蚁搬家”式腐败的高发区。行为人精准利用报销审核的形式化倾向,通过高频次、小金额的虚假申报套取资金。

其一,化整为零,规避重点审核。将本应一次性报销的大额费用,拆分为若干笔低于公司内部“重点审查标准”的小额费用,分次提交报销申请,此举旨在绕开针对大额费用的附加审批程序及更细致的实质性审核。

其二,虚构小额日常开支。通过虚报交通费、通讯费、小额办公用品采购费等名目,并辅以形式合规的发票,持续性套取资金。由于单次报销金额不大,财务审核往往侧重于票据的形式真实性,而疏于对业务背景实质性的核实,使得此类行为难以被及时发现。

其三,重复报销与逾期补报。利用财务报销信息管理系统或台账记录的漏洞,将已报销过的陈旧票据再次提交报销。在报销单据数量庞大的情况下,此类行为具有较高的隐蔽性。

(四)流程舞弊

此类侵占行为更具技术性与隐蔽性,行为人依托特定的职务权限或对监管流程缺陷的深入了解,通过操控业务环节或数据系统谋取私利。

其一,虚增人力成本。人力资源部门或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通过虚增临时工作人员工时、虚报考勤、编造小额加班补贴或设立虚设岗位等方式,套取公司薪酬资金。由于企业薪资发放通常以部门或项目总额为管控重点,对单笔小额人力成本支出的异常缺乏有效监管核查机制。

其二,操纵零星采购牟利。由于企业对无需经过集中采购的小额物资采购行为往往缺乏事后价格审查与物资验收的管理,负责行政或部门采购的人员,可通过与供应商合谋抬高报价或虚增采购价格的方式,从中赚取差价。

03.合规应对策略:从监测到预防的系统化路径

治理“蚂蚁搬家”式职务侵占,不能仅靠单一的事后追责,必须立足企业实际,构建一套能够精准识别微小异常的全流程系统化防控体系,把监管预防融入每一个工作环节,将风控逻辑从事后追惩转变为事前预防,实现对微腐败的管控。

(一)构建系统化、全覆盖的审核制度

由于多数企业存在着“抓大放小”的审核惯性,往往对大额资金、重大项目有着严格的审核流程,却对小额费用、零星财物等疏于监管,从而产生了微腐败的现象。因此,必须依靠系统化、精细化、全覆盖的审核制度,覆盖管控所有涉及财物、资金的业务环节,才能有效遏制微腐败的滋生。

一方面,针对企业营收与支出,统一审核标准。建立“业务流水”与“财务到账”的双向、定期核对机制,杜绝只看发票不查实情、只走流程不做实质审核的形式主义,从源头上杜绝微腐败的发展空间。

另一方面,对于办公用品、低值耗材等小额物资,建立明细化出入库核销制度,改变“抓大放小”的审核惯性,定期开展小规模复盘盘点,避免行为人以“合理损耗”为借口实现小额侵占的目的。

(二)重构立体化的职权体系

若要从根本防范微腐败现象的产生,必须优化业务操作流程,构建科学立体的职权体系,确保企业的资金与财物处于可监管的状态。

首先,应当确立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保障其调查权与建议权不受其他业务部门的干涉。企业应当将“小额”的业务领域也纳入重点审计范畴,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内审部门有权直接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进行汇报,确保企业的小额资金与小额物资等财产处于持续监管模式中。

其次,针对销售、财务、采购等微腐败高风险岗位,应当保持各岗位的独立性,避免出现由某一岗位或某一人独揽多职权的现象。例如对采购申请与物资验收、报销申请与费用审核等极易滋生微腐败现象的流程领域进行关键拆分,杜绝因职权不清晰而产生的腐败可能。

(三)加强企业内部文化培育与合规警示教育

治理“蚂蚁搬家”式的职务侵占,实则是一场与人性弱点的持久博弈。司法实践中,实行该种侵占的行为人往往存在着“每次拿一点不算什么”的认知误区。正是由于其侥幸心理,使其逐渐演变为侵蚀企业基业的溃堤之灾。因此,定期开展常态化的廉洁警示教育尤为重要。必须让全体员工深刻学习微腐败行为所带来的沉重后果,以及侵占行为人将会面临的惨痛代价,才可能破除其侥幸心理,从主观上遏制贪腐的念头。

除此之外,为培育清明廉洁的企业文化,塑造风清气正的职场生态,管理层必须肩负起上行下效的重要责任。企业的各级管理者必须以身作则、带头行动,严格贯彻企业的监管审核制度,自觉接受广大员工的监督,将合规、廉洁等方面纳入员工的晋升考核指标,打造合规清朗的职场环境。将合规意识与风险意识从根本上融入企业的日常运营,将合规要求转化为员工的行为自觉,破除员工的错误认知,筑牢思想防线。

04.结语

企业合规无小事,防微杜渐方为企业长久发展之计。“蚂蚁搬家”式的腐败行为并非微不足道的小额侵占,而是潜伏在企业内部的一颗慢性毒瘤,若不将其彻底去除而放任其存在,长此以往,势必会毁掉企业的经营发展。针对此类微腐败现象,如若仅依赖于刑事法律的制裁,虽能够追回部分损失,却难以挽回企业信誉与社会评价,更难以修复已被彻底侵蚀的企业文化。由此可见,因地制宜建立一套适用于本企业的内控体系,是一场企业的自我革新运动,它不仅是对企业资产的维护,更是对法律风险的前置化规避手段。它要求企业摒弃“抓大放小”的惯性思维,构建系统化、常态化的合规内控体系,破除员工可能存在的侥幸心理,树立起一道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这也是维持企业健康良好持续运转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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