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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美国移民签证主要分为两大类:亲属(Family-Based)移民和职业(Employment-Based)移民。这两条途径为不同背景和目的人士提供了合法定居美国的可能。

属移民是美国移民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这种方式的核心是基于家庭关系。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可以为符合条件的亲属提交申请,帮助他们在美国团聚。
亲属移民又分为几种具体情况。美国公民可以为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申请移民,这些类别没有年度名额限制或等待时间相对较短。而永久居民只能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这类申请通常有名额限制,可能需要排队等待。所有亲属移民都需要申请人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能够为前来美国的亲属提供经济支持,避免他们成为公共负担。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一)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Immediate Relatives of a U.S. Citizen)
直系亲属包括美国公民的配偶、符合特定条件的子女以及父母。以下表格总结了适用于各类直系亲属类别的基本原则。

(二)家庭类优先亲属(Family-Based Preference Relatives)
不符合直系亲属条件的某些美国公民及合法永久居民的家庭成员,可能有资格通过优先类别系统申请家庭类移民

(三)衍生关系不适用于亲属移民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每一张绿卡的发放都必须基于一个明确、独立的合格亲属关系。"衍生(derivative)受益人"规则不适用于直系亲属类别。
在下文介绍的职业移民和一些非移民类签证中,主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作为"衍生受益人",包含在主申请人的同一个案件中,无需单独申请。他们可以"跟随"主申请人一起获得绿卡(或至少其他美国签证)。但这条规则对"直系亲属"类别无效。美国公民为配偶、父母或未成年子女提交申请时,其受益人不能附带自己的家庭成员。即每一位家庭成员必须独立申请,比如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直系亲属受益人,如新移民的配偶,希望自己的子女(即美国公民的继子女)也移民,那么美国公民必须为这个孩子单独提交一份新的移民申请。因为这建立在一个新的、独立的合格亲属关系上:即美国公民是孩子的继父母。只要这段婚姻在继子女未满18岁时缔结,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就构成了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关系。

职业移民
基于职业的移民类别由以下类别的工人组成:
- 第一优先类别工人(EB-1),包括具有非凡能力的人、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以及跨国公司高管或经理;
- 第二优先类别工人(EB-2),包括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和具有卓越能力的人
- 第三优先类别工人(EB-3),包括技术工人、专业人士和其他工人。
- 以及较为特殊的第四优先类别(EB-4)特殊身份移民和五优先类别(EB-5)以创造就业为基础的投资移民。
(一)EB-1第一优先:杰出人才与高管通道
EB-1是职业移民中级别最高、速度最快的类别,旨在吸引全球顶尖人才。它分为三个方向:EB-1A(杰出人才,persons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适用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取得国家级或国际性成就的顶尖人才,此类签证无需雇主担保,可自行申请;EB-1B(杰出教授/研究员,outstanding professors or researchers),针对在特定学术领域获得国际认可的研究人员,需要雇主提供永久性教职或研究职位;以及EB-1C(跨国公司高管或经理,multinational executives or managers),适用于被跨国公司调派到美国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除了门槛较高导致申请人数较少外,EB-1类别的显著优势是无需申请繁琐的劳工证(PERM),从而大大缩短了整体申请时间。
(二)EB-2第二优先:高学历与特殊专业人才通道
EB-2面向拥有高等学位(advanced degrees)的申请人,通常指硕士或以上,或学士学位加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或是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拥有"特殊才能"(exceptional ability)的申请人。绝大多数EB-2申请需要美国雇主提供永久性工作职位,并完成劳工证申请程序,以证明该职位无法找到合适的美国本地工人。然而,其中有一个例外——国家利益豁免(NIW)。此类申请人的工作对美国经济、文化、教育有重大价值,因此可以豁免劳工证和雇主担保的要求,申请人可自行提交申请,这是EB-2类别中一条高效的快速通道。
(三)EB-3第三优先:专业人士、技工及其他工人通道
EB-3是适用范围较广的类别,主要包含三类申请人:专业人士(要求至少拥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同等外国学历);熟练技术工人(要求至少2年以上的培训或工作经验);以及其他工人(从事非技术性、且所需培训或经验少于2年的永久性工作)。与前两类不同,EB-3类别下的所有申请都必须由雇主支持并完成劳工证程序。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此类申请要求较低,造成申请人数较多,对于大陆申请人来说绿卡排期通常非常漫长。
(四)EB-4第四优先:特殊身份人员通道
EB-4是针对特定"特殊移民"群体的专门通道,覆盖范围具体而有限。主要包括:宗教工作者,如神职人员、宗教教师等;符合特定法律保护条件的特殊青少年;某些国际组织前雇员及美国政府海外雇员;履行特定职责的美国武装部队成员;以及其他特殊类别,如部分广播工作者、巴拿马运河雇员等。此类别的核心特点是申请人必须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身份或背景,每个子类别都有严格而具体的要求,申请前须仔细核对资格。
(五)EB-5第五优先:基于就业创造的投资移民
虽然归类于"职业移民"第五优先类别,但EB-5的本质是一条 "投资移民" 路径。其核心逻辑并非基于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或雇佣关系,而是基于其资本投资行为对美国经济的实质性贡献,特别是为美国工人创造就业岗位。申请人通过满足法定的投资与就业创造要求,从而获得永久居留权。核心要求包括:
- 投资金额:目前为目标就业区80万美元或非目标就业区105万美元
- 资金必须为合法来源
- 创造就业:投资必须为美国工人创造至少10个全职岗位
- 投资周期:需维持投资至获得有条件绿卡起约2年后解除条件
该项目分为直投(direct investment)与区域中心(regional canter)投资两种模式。2022年《EB-5改革与诚信法案》(EB-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of 2022)实施后,为乡村、高失业区等特定项目预留了签证配额,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排期压力,但也引入了更严格的监管要求。

结语
选择美国移民是一个重大决定,过程复杂且充满挑战。无论是为了与家人团聚,还是为了职业发展,了解清楚所有选项并遵循正确的法律程序至关重要。我们的目标是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您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导,协助您准备有效申请材料,并陪伴您完成整个流程。如果您正在考虑或已经开始移民申请,或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The content of this article is intended to provide a general guide to the subject matter. Specialist advice should be sought about your specific circumsta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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