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thin Litigation, Mediation & Arbitration, Technology and Antitrust/Competition Law topic(s)
- in Australia
- with readers working within the Retail & Leisure industries
近年来因政治原因,越来越多的公司、国家或地区面临制裁的问题。以俄罗斯为例,2020年6月19 日《卢戈沃伊法》(Lugovoy Law)在俄罗斯生效。根据该法的规定,俄罗斯国家法院可以不顾任何现有的仲裁和调解协议,对被列入受制裁公司和个人名单的俄罗斯当事方的案件进行实质审查。
事实上,一方当事人在国际、区域或国家受到制裁("SDN")时是否可以被认为属于《纽约公约》第二条第(三)款中仲裁协议“无法履行(inoperative or incapable of being performed)”,并据此认为仲裁协议不存在而要求进行诉讼是主要需要考虑的问题。此外,以下问题也值得注意:
一、聘用代理人
虽然表面上,聘用代理人不受影响,例如:(1)根据欧盟第 269/2014 号条例第 4 条的规定,“专门用于支付与提供法律服务有关的合理专业费用或报销所产生的费用的资金”可以使被制裁实体的资金免于被冻结。(2)在美国,外国资产管制处的一般许可覆盖了在诉讼中为受制裁方提供法律代理的情况,而无需特别许可。
但是,从欧盟来看,即使欧盟法规并未禁止将冻结资金用于支付法律服务费用,但银行通常会因为存在风险而拒绝支付或者延迟支付此类款项。同时,代理受制裁人员也需要律师事务所需获得外国资产管制处等监管机构的许可,而这个程序耗时很长,但结果却不一定尽如人意。而在仲裁程序中时间尤为关键,因此律所倾向于根本不与受制裁方合作。除律所不愿代理外,受制裁方往往也不倾向于选择律所。律所为了获得外国资产管制处的许可,需向监管机构披露敏感的客户信息,这些信息往往会带来监管机构的二级制裁。
从美国看,上述的一般许可不适用于国际仲裁。在“United Media Hldgs., NV 诉 Forbes Media LLC”案中,原告试图撤销仲裁裁决,他们认为其因受制裁而难以聘请美国律师为其代理,尽管美国法院驳回了该请求,但在俄罗斯的“Tsargrad Media诉谷歌”案中,原告声称其因受到制裁而无法在美国和英国聘请合格的律师代表,从而影响到了案件的处理,俄罗斯初审法院批准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聘请法律及事实专家证人
上述关于聘请法律顾问的内容同样适用于聘请专家。在2021年版GAR中列出的所有26家专家公司都在美国、欧盟国家或英国设有办事处,因此这些专家必须履行从监管机构获得必要许可的程序,并向监管机构披露潜在的敏感客户信息,因此受制裁方在聘请专家时也处于相对不平等的地位。
三、关于支付仲裁费
客观上,支付仲裁费用需要取得外国资产管制处或相关欧洲监管机构的许可。这个程序可能会耗费大量时间,且不能保证获得积极的结果。主观上,银行对于受制裁实体的支付非常慎重,从其的商业利益角度来看,仲裁费相对于其他交易来说收益不大但却风险却很高,因此其往往会拒绝或者延迟处理支付请求。
例如在Uralvagonzavod案中,申请人提出,他们无法支付SCC仲裁费用和开支,因为付款被银行冻结,他们无法聘请合格的法律代表,因此在仲裁中享有不平等的陈述权,尽管初审法院以没有充足证据为由驳回了这些论点。然而,在Power Machines 案中,申请人向俄罗斯法院所指出的,鉴于外国银行以其被列入了制裁名单为由拒绝了其付款请求,其没有机会向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支付注册费,无法保护其被侵犯的权利,俄罗斯法院支持了这一说法。
四、仲裁机构合规程序
尽管欧洲传统仲裁中心的主要目的是管理国际仲裁争议,但在法律上,它们仍然是根据所在国法律组建的实体,因此所有设在欧盟国家的仲裁机构,包括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和国际商会仲裁院(ICC),都受欧盟法律管辖,需执行其内部合规程序。
在实践中,为了执行这些合规程序,仲裁机构需取得涉案各方的有关交易及其标的等额外的敏感信息,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披露以获得其必要批准。然而,受制裁方在这一合规过程中可能招致进一步的制裁或监管行动。
五、仲裁庭的形成会受到制裁的影响
外国资产管制处要求仲裁员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许可,才能接受SDN作为当事方的案件的任命。由于许多仲裁员以前从未经历过这样的程序,这成为了阻碍他们接受任命的障碍。
此外,受雇于大型国际律师事务所的仲裁员可能会面临另一个问题,即他们各自的事务所因不愿意费力从监管机构获得许可。例如,一名来自美国的仲裁员在一起案件中辞去了国际商会仲裁员的职务,在该案中,一方当事人在裁程序开始后被列入SDN名单。
总之,由于监管机构和一系列合规程序的存在,SDN在仲裁法律程序的推进过程中面临重重阻碍,甚至面临被二次制裁的风险。除了这些客观障碍阻碍其招聘代理人和专家以及获得银行贷款,作为SDN的这一身份受到的主观上隐性的歧视也使其实际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The content of this article is intended to provide a general guide to the subject matter. Specialist advice should be sought about your specific circumsta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