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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6年2月20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Learning Resources, Inc. v. Trump, 607 U.S. ___ (2026)案中以6:3的结果裁定《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未授权总统征收关税,随即引发大规模退税程序。与此同时,消费者集体诉讼在全美范围内快速蔓延,原告主张进口商通过涨价将关税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后,又向政府申请退税构成不当得利。本文结合最高法院判决原文及Nintendo、Amazon等最新案件,就此类诉讼的法律构造、抗辩空间及风险防范方案进行分析。
背景:IEEPA关税无效的法律认定
2025年2月,美国总统特朗普以应对毒品输入和贸易逆差为由,依据IEEPA宣布国家紧急状态,对加拿大、墨西哥进口商品加征25%关税,对中国进口商品加征10%-145%不等的关税,并对全球贸易伙伴加征至少10%的“对等关税”。上述关税措施引发多起诉讼,最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合并审理了Learning Resources案与V.O.S. Selections案,于2026年2月20日作出判决。认定《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 50 U.S.C. § 1701 et seq.)并未授权总统单方面征收关税1。首席大法官Roberts在多数意见中指出,关税本质上属于宪法赋予国会的征税权范畴,IEEPA中“regulate...importation”的表述不足以支撑无期限、无范围、无金额限制的关税征收,该案适用“重大问题原则”,行政类重大经济决策必须获得国会明确授权。
该判决作出后,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于2026年3月4日在Atmus Filtration, Inc. v. United States, No. 26-01259 (Ct. Int'l Trade Mar. 4, 2026)案中下令CBP停止清算IEEPA关税,并对已清算条目重新清算,该普遍救济适用于所有已缴纳IEEPA关税的进口商,无论其是否单独提起退税诉讼2。根据CBP在该案中向法院提交的官方声明,此次退税涉及超过33万家进口商、5300万条进口记录,CBP估算已征关税总额约1660亿美元,加上法定利息总规模约1750亿美元,是美国海关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退税程序3。
01.消费者集体诉讼的缘由与请求权基础
(一)退税权利与经济负担的错位
最高法院判决解决了政府与进口商之间的关税合法性问题,但由此引发了进口商与消费者之间的新争议:根据美国海关法,退税请求权专属于进口商(importer of record),普通消费者无权直接向美国海关(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简称CBP)申请退税。这一制度安排造成了权利与负担的严重错位:消费者是关税的实际负担者,却不享有退税请求权;进口商是法律上的纳税人,虽然有权申请退税,但其已通过涨价将关税成本转嫁给了消费者。正是这样制度上的错位,成为了此轮消费者集体诉讼的根源。
(二)消费者的诉讼逻辑
最高法院判决作出后数月内,美国各地联邦法院已涌现数十起消费者集体诉讼,覆盖物流、零售、消费电子、服饰、家居、食品等多个行业。尽管被告行业各异,但原告的诉讼逻辑高度一致,核心即所谓"双重获利"(double recovery)主张:被告在关税期间通过提价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关税被认定无效后又向政府申请退税,若同时保有两部分利益即构成不当得利。
从已公开的起诉状来看,原告的证据组织通常围绕以下环节展开:首先证明被告的进口商身份及系争产品属于关税覆盖范围;其次通过价格数据、公司公开表态等证明关税成本已通过涨价传导至消费者;最后证明被告已申请或有资格申请退税,且未向消费者作出返还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原告的诉讼范围正在持续扩张。早期案件仅针对"被告实际获得退税后不予返还"的情形,而近期案件已将"被告有权申请退税但选择不申请"纳入攻击范围。Amazon案中原告即明确主张,企业出于商业或政治考量放弃退税的决定,不能转嫁由实际承担成本的消费者承担不利后果4。
02.典型案例
(一)Nintendo案
Hoffert et al. v. Nintendo of America Inc., W.D. Wash., Case No. 2:26-cv-01360(2026年4月21日起诉)是此轮诉讼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案件。
原告主张,在供应链层面,Nintendo几乎所有硬件产品均在中国、越南、柬埔寨生产,全部属于IEEPA关税覆盖范围;在价格行为层面,Nintendo于2025年4月以"评估关税影响"为由推迟Switch 2预售,随后宣布配件价格上涨1-10美元(Pro Controller从$79.99涨至$84.99,Dock Set从$109.99涨至$119.99),同年8月再次上调Switch系列主机价格5;最为关键的是,Nintendo社长古川俊太郎在2025年5月财报说明会上公开表示,“对于任何国家或地区征收的关税,我们将其视为成本的一部分并纳入价格”6;而在最高法院判决后,Nintendo于2026年3月6日向国际贸易法院提起退税诉讼。
原告认为Nintendo一边通过涨价让消费者承担关税成本,一边向政府申请退还同一笔关税,构成典型的不当得利。该案拟定义的集体期间为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2月24日,覆盖全美所有购买了Nintendo涨价产品的消费者,规模预计达数百万。
(二)Amazon案
在Markland et al. v. Amazon.com, Inc., W.D. Wash., Case No. 2:26-cv-01670-TL(2026年5月15日起诉)中,与Nintendo不同,Amazon公开表示不申请IEEPA关税退税。但原告并未因此撤诉,反而通过具体商品的价格追踪数据(如Bissell手持吸尘器从$41涨至$45等),证明Amazon已将关税成本实际转嫁给消费者;原告还援引公开报道称Amazon曾考虑在结算页面单独列示关税金额,后因政治压力放弃,以此证明Amazon有能力识别价格中的关税成分;最终原告主张,Amazon放弃退税是为换取政治和商业利益的自主选择,这一选择不能损害消费者的权利,无论Amazon是否实际申请退税,都有义务返还消费者多支付的关税部分7。
Amazon案的警示意义在于,企业无法通过“不申请退税”来当然规避集体诉讼风险。只要原告能够完成“成本转嫁”的证明,即使企业选择不申请退税,仍可能会有被判决承担返还责任的风险。
03.哪些企业更容易成为目标
截至2026年6月,已有至少30余起针对知名企业的集体诉讼被提起,已出现的案件样本覆盖运动鞋服、游戏硬件、消费电子、食品、家居零售、电商平台及跨境电商平台等多个领域。Nike、Sony、Del Monte、IKEA、Mondelez、Amazon、Temu、Nintendo 等企业或平台均已出现在相关诉讼或公开检索样本中。
从代理律所来看,Emery Reddy、Hagens Berman、Milberg等美国头部消费者集体诉讼律所均已进入该领域,表明这并非个别律师的零散尝试,而是有组织、有模板的批量化案件开发。对于在美国市场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而言,未来1-2年内收到类似诉状的风险不容忽视。
结合目前诉状和案件样本,下列企业更容易被关注:
1. 在美国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自有品牌产品,尤其是线上 DTC 店铺、Amazon 自营/平台销售、线下零售同步铺货的企业;
2. 高度依赖中国、东南亚或其他境外生产供应链,且在关税期间调整过美国零售价、平台价、配件价或运费/进口费的企业;
3. 在订单、发票、结算页或客服说明中单独列示 tariff surcharge、import fee、duty、customs fee 等费用的企业或平台;
4. 曾在公告、财报、投资者问答、媒体采访或社交媒体中明确表示“关税导致涨价”“关税将纳入成本/价格”的企业;
5. 已经申请、拟申请或有资格申请 IEEPA 关税退款,但尚未形成消费者返还机制、会计处理方案或对外沟通口径的企业。
需要强调的是,原告并不一定要求企业单独列示关税附加费。如果企业留下了“因关税涨价”的公开痕迹,或者商品价格曲线与关税实施时间高度重合,就有一定可能性被主张为关税转嫁证据。对中资出海客户而言,风险管理的重点应从“是否真的把每一美元关税都转嫁给消费者”扩展到“外部材料是否有可能被原告/消费者采用并提起诉讼”。
04.风险防范建议
(一)立即开展证据链排查
对于在美国市场有一定规模的出海企业,建议立即开展内部排查:一是排查对外宣传材料,包括官网公告、新闻稿、社交媒体、客服话术、投资者交流记录、财报会议纪要中关于“关税导致涨价”的单一归因表述,避免留下对己不利的证据;二是完整保存关税期间的定价决策依据,包括汇率、物流、原材料、竞争状况等多重成本因素的分析记录,打破原告“关税=涨价”的单一叙事;三是审查结算页面的费用列示,对于单独标注的“关税附加费”“进口费”等项目,评估其法律性质和可返还性,避免被直接认定为代收关税性质。
(二)善用仲裁条款阻断集体诉讼
对于此类小额分散的消费者集体诉讼,最有效的程序防御手段是在消费者合同中设计完善的仲裁条款,明确排除集体程序。
美国《联邦仲裁法》(FAA, 9 U.S.C. § 1 et seq.)确立了强烈的支持仲裁的联邦政策。联邦最高法院在一系列 landmark 案件中已经明确了仲裁条款与集体诉讼放弃的可执行性:在AT&T Mobility LLC v. Concepcion, 563 U.S. 333 (2011)案中,最高法院以5:4判决FAA优先于州法,消费者合同中禁止集体仲裁、仅允许个人仲裁的条款可执行,即使个人仲裁成本可能超过单个消费者的索赔金额8;在American Express Co. v. Italian Colors Restaurant, 570 U.S. 228 (2013)案中,最高法院进一步判决,即使原告证明个人仲裁在经济上不可行,集体诉讼放弃条款仍然有效9。
实务中需要澄清一个常见误解:美国并非完全否定集体仲裁,但最高法院明确指出,仲裁庭无权在当事人未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命令进行集体仲裁。只要合同清晰约定“仅个人仲裁,不进行集体仲裁”,法院就必须执行这一约定。考虑到单个消费者的关税差价损失通常仅为几十美元甚至几美元,在没有集体程序的情况下,几乎没有消费者会有动力单独提起仲裁,此类诉讼的经济基础将被根本瓦解。
(三)审慎处理退税与对外沟通
对于拟申请或已申请IEEPA退税的企业,建议提前制定退税利益的处理方案:对于直接向消费者收取了明确关税附加费的业务,可考虑建立适当的返还机制(如购物积分、未来消费抵扣等);在对外沟通上,避免在退税问题上作绝对化表态,客观解释定价的复杂性,不主动将退税与价格调整挂钩;同时建立对美国各州法院相关案件的监测机制,提前选聘熟悉消费者集体诉讼和富有经验的国际贸易律师团队。
结语
IEEPA关税退税引发的消费者集体诉讼,是最高法院判决后出现的新型诉讼浪潮。其本质是原告律师利用关税制度中权利义务的错位,将“关税无效”转化为“企业不当得利”的叙事,向进口商和零售商施压。
对于出海美国的中国企业而言,此类风险并非不可防控。短期而言,应当立即开展证据链排查,审慎处理退税申请与消费者沟通;中长期而言,应当在用户协议和交易条款中植入设计完善的仲裁条款,从程序上阻断集体诉讼的路径,从根源上化解此类批量诉讼风险。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所有消费者案件均处于起诉或早期程序阶段,原告的诸多法律理论尚未经法院实体检验。但考虑到美国集体诉讼制度的内在威慑力,企业仍应秉持预防在先的原则,在风险全面爆发前完成合规体系的搭建。
Footnotes
1 Learning Resources, Inc. v. Trump, 607 U.S. ___ (2026)
2 Atmus Filtration, Inc. v. United States, No. 26-01259 (Ct. Int'l Trade Mar. 4, 2026)
3 Declaration of CBP Official in Atmus Filtration, March 12, 2026;另见Skadden, Tariff Refund Mechanism Takes Shape After Supreme Court's IEEPA Ruling (April 8, 2026)。CBP官方估算已征关税约1660亿美元,Penn Wharton预算模型估算含利息总规模约1750亿美元。
4 Markland et al. v. Amazon.com, Inc., W.D. Wash., Case No. 2:26-cv-01670-TL, Complaint ¶¶ 1-15
5 Hoffert et al. v. Nintendo of America Inc., W.D. Wash., Case No. 2:26-cv-01360, Complaint ¶¶ 40-46
6 Nintendo Financial Results Briefing for Fiscal Year Ended March 2025 (May 8, 2025) at 3, 5
7 同注4
8 AT&T Mobility LLC v. Concepcion, 563 U.S. 333 (2011)
9 American Express Co. v. Italian Colors Restaurant, 570 U.S. 22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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